编 号: |
201805120 |
来信时间: |
2018-05-31 22:12 |
类 型: | 我要举报 | 姓 名: | 张**** |
内 容: | 我区二七北路贤湖澜景小区第二件事,进入小区的停车乱收费,物业未公示收费标准和批复文件,私自收取进出车辆小费不给收据,对于正常停放的车辆收费不按我市停车标准执行,建议转区物价局现场整治。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区委办
   答复时间:2018-06-14 11:47
答复意见: 网友,您好!经核查,贤湖澜景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已于2016年10月在我区物价局备案,我区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将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。如有其他问题,欢迎继续向我区民声通道反映。 |